我校调整机关和教辅单位机构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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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,学校近期对机关和教辅单位机构进行了调整。新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,机关党委与组织部合署,招投标办公室提升为处级单位与财务处合署,学术期刊编辑中心与图书馆合署,同时完善部分科级机构。
  本次调整后的机关和教辅单位机构包括20个二级单位,具体有: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、校地合作办公室(内设构:行政科、秘书科、合作科、档案馆),党委组织部、统战部、党校、机关党委(内设机构:组织科、干部科),党委宣传部(内设机构:新闻中心、理论科、校报编辑部),纪委、监察处、审计处(内设机构:办公室),工会、离退休工作办公室、离退休党工委(内设机构:办公室),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工作处(内设机构:招生办公室、就业指导中心、学生管理科、学生教育科、宿舍管理科),党委保卫部、保卫处、人民武装部(内设机构:治安科、综合科、国防教育科),团委(内设机构:办公室),教务处(内设机构:教学服务科、教学研究科、实践教学科、合作教育科、师范教育科),发展规划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、高等教育研究所(内设机构:质量评估科、规划统计科),科技产业处、社会科学处(内设机构:计划与成果科、产学研合作科),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(内设机构:办公室),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(内设机构:师资科、人事劳资科),财务处、招投标办公室(内设机构:计划管理科、会计核算科)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港澳台办公室(内设机构:外事管理科),资产与后勤管理处(内设机构:工程管理科、校园管理科、房产管理科、设备管理科、卫生管理科),继续教育学院(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培训科),信息化办公室(内设机构:网络运行科、信息管理科、校园卡管理科、现代教育技术科),图书馆、学术期刊编辑中心(内设机构:办公室),后勤保障部(内设机构:自定报备)。 (艾丰)